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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丨广东省学前教育“新课程”科学保教示范项目开始申报,共资助3000万元经费,截止日期5月20日

时间:2020-04-09

来源:中国幼教公益论坛

作者:华南国际幼教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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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有关普通高校,省直幼儿园,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基础教育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学前教育科学保教示范工程”,培育学前教育“新课程”科学保教示范项目,促进教育部门、教科研机构和高校、幼儿园合作开展课程资源项目研发共建,建构广东省学前教育“新课程”资源体系。

 

学前教育“新课程”科学保教示范项目中,县(市、区)和幼儿园科学保教示范项目由市县教育部门或幼儿园对接教科研机构和高校联合申报,大湾区幼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读本研发项目由教科研机构或出版单位申报。请各地市教育部门做好项目组织和申报工作,请各教科研机构和高校积极参与项目研发,提供专业指导和支持。各项目的申报和培育要求详见《广东省学前教育“新课程”科学保教示范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见附件)。


本次申报组织工作委托广东省学前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协助。请各县(市、区)教育部门于5月20日前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完成初审和推荐工作,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于6月2日前完成项目复审和遴选,根据推荐指标数将项目汇总表和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一式8份)上报至广东省学前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请各省直幼儿园于5月20日前,按要求将经属地(区县)教育部门审核盖章的申报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逾期提交材料将不予受理。

 

请按照“单位+姓名”的方式申请加入“‘新课程’科学保教示范项目咨询”QQ群,群号:1074482504,原则上每个单位安排1人入群。

 

广东省学前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报送申报材料联系电话):钟晨焰,电话:18022885517。

 

省教育厅联系人:梁坤,电话:020-37627010 ;冯婉燕,电话:020-37626729。 

 

广东省教育厅

2020年4月2日

 

附件:广东省学前教育“新课程”科学保教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目标:广州将打造婴幼儿照护优质服务示范点

 

项目申报依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基础教育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

 

项目名称

 

广东省学前教育“新课程”科学保教示范项目

 

项目目标

 

着眼于广东省学前教育课程资源体系优化和提升,实施“学前教育科学保教示范工程”,在全省重点培育一批市县科学保教示范项目和幼儿园科学保教示范项目。示范项目由市县教育部门或幼儿园与教科研机构和高校合作开展课程资源项目研发共建,以“聚焦现状、引领发展、合作研发、实践探索、凝练收获、促进提升”为指导思想,在实践中通过“梳理-学习-研究-开发-试点-培育-选用”的工作模式运行。通过项目培育,建立教育部门、教科研机构和高校、幼儿园联合开展课程资源共建共享有效机制,丰富学前教育课程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成果,形成具有科学性、系统性、选择性、适宜性、中国特色和岭南风格的广东省学前教育“新课程”资源体系。    

 

项目内容

 

参见《广东省学前教育“新课程”资源体系建设科学保教示范项目方案》(以下简称《项目方案》,见附件1)。    

 

项目申报对象

 

一、市县科学保教示范项目

 

市县科学保教示范项目由各地级以上市教育部门或县(市、区)教育部门联合教科研机构(或市县教师发展中心,下同)和高校自主申报,共设5个助指标(深圳市项目立项经费由深圳市参照省标准支持,不占名额),具体内容参见《项目方案》。各申报市县教育部门自主联系教科研机构和高校组建课程资源项目研发共建团队,填报申报材料参加评审。项目研发共建团队组成要求如下:

 

1. 项目实践单位。由一个地级以上市教育部门或县(市、区)教育部门担任项目实践单位,组织本地区幼儿园开展项目研究实践,地级市立项名额不超过40%。

 

2. 指导单位。项目实践单位自主联系教科研机构或高校担任指导单位(原则上2所以内),对项目培育进行专项指导。要求至少有1个指导单位为省内指导单位。

 

3. 定点负责专家。每个申报项目由申报实践单位自主联系定点指导专家(根据研究需要确定指导专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高校和教科研机构确定为指导单位的,应至少派驻1位指导单位专家定点指导。指导专家应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指导能力。鼓励各项目单位邀请国内学前教育领域资深研究专家参与项目指导。项目立项后,专家和立项单位建立长期指导和合作关系,全程跟进项目培育。

 

  • 省教育厅对立项实践单位和指导单位授予证书;

  • 项目实践单位成员和指导专家共同担任项目组负责成员;

  • 项目组负责成员共同确定申报主题、研究方案和经费使用计划;

  • 项目资助经费下达至项目实践单位,按相关经费管理办法和经费使用计划列支。

  •  

    二、幼儿园科学保教示范项目

     

    幼儿园科学保教示范项目由各地幼儿园联合教科研机构和高校自主申报,共设100个资助指标(深圳市项目立项经费由深圳市参照省标准支持,不占名额),具体内容参见《项目方案》。各申报幼儿园自主联系教科研机构和高校,组建课程资源项目研发共建团队。项目研发共建团队组成要求如下:

     

    1. 项目实践团队。项目实践团队由全省各类幼儿园自主结队组建,每个项目成员幼儿园原则上为5-15所之间。优先考虑区域优质幼儿园领衔,协同本地区其他幼儿园联合申报;有相关领域研究基础幼儿园与其他有共同研究项目经验的幼儿园跨区域联合申报(不同区县、地市的幼儿园均可联合申报);或幼儿园教育集团申报。项目由领衔幼儿园负责牵头和组织,项目成员幼儿园共同参与项目实践。

     

    2.指导单位。项目实践单位自主联系教科研机构或高校担任指导单位(原则上2所以内),对项目培育进行专项指导。要求至少有1个指导单位为省内指导单位。

     

    3.定点指导专家。每个申报项目由申报实践团队自主联系定点指导专家(根据研究需要确定指导专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高校和教科研机构确定为指导单位的,应至少派驻1位指导单位专家定点指导。指导专家应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指导能力。鼓励各项目单位邀请国内学前教育领域资深研究专家参与项目指导。项目立项后,专家和立项单位建立长期指导和合作关系,全程跟进项目培育。

     

  • 省教育厅对项目实践领衔幼儿园、参与幼儿园和指导单位授予证书;

  • 幼儿园项目负责人和指导专家共同担任项目组负责成员;

  • 项目组负责成员共同确定申报主题、研究方案和经费使用计划,项目资助经费下达至项目领衔幼儿园,按相关经费管理办法和经费使用计划列支。    

  •  

    三、大湾区幼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读本研发项目

     

    由1-2所教科研机构或出版单位申报,共设1-2个资助指标,具体内容参见《项目方案》。

     

    项目申报条件

     

    ■ 项目有较好的研究基础

     

    1. 有扎实的课程基础:有正确、科学的育人目标,能通过项目培育形成较完善的课程体系,包括课程方案、课程内容、课程实施和课程评价。

     

    2. 有坚实的实践基础:课程要切实经过幼儿园教育实践的检验,注重科学性和有效性,优先考虑有相关课题及研究成果的课程类资源。

     

    3. 有核心的前期研究成果:形成了比较丰富的典型案例;完成了较全面的学前教育课程或课程某个领域的课程内容开发;形成了有效的课程组织实施形式和评价方式等。

     

    4. 有一定的适用性:在全省各类幼儿园尤其是普惠性幼儿园、农村幼儿园和民族地区幼儿园有示范辐射经验的项目优先推荐。   

     

    ■ 项目有科学系统的建设方案

     

    1. 项目负责人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 项目研发共建团队具有扎实的专业素养、相应的科研支撑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 项目实践单位和指导单位能从制度、资金、人员、时间安排等方面给予项目较大程度的支持。

     

    材料填报与提交

     

    ■ 推荐指标和专家参与指导申报数要求。每个地市推荐的市县科学保教示范项目申请不超过3项,推荐的幼儿园科学保教示范项目申请数不超过本市幼儿园总量的2.5%。指导专家个人与研究单位协商达成意向后参与申请的项目数不超过5项。

     

    ■ 申报材料提交要求。各单位需提交项目申报书(参见附件)及相关佐证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中提及的相关研究材料证明等),均要求申报书和佐证材料一一对应用文件袋装袋,一式8份。申报书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文件袋封面左上角标注项目编号,封面写明申报单位信息。

     

    ■ 申报材料规范性要求。各申报单位应对项目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的情况,将对该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通报批评,并责成退回资助资金。

     

    ■ 县(市、区)教育部门初审要求。申报单位应在5月20日前,将盖单位公章的项目申报书和有关佐证材料等纸质文档报送至县(市、区)教育部门。县(市、区)教育部门进行初审,推荐符合申报要求的申报材料至市教育局(同意推荐的出具意见加盖公章)。

     

    ■ 地市教育部门推荐要求。各地市教育局组织复审遴选,按指标数推荐报送申报材料。各地市教育局应在6月2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和汇总表邮寄至广东省学前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收件人:钟晨焰;电话:18022885517;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495号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燕岭校区)行政楼302;邮编:510507)。电子版(可编辑的Word版和扫描件,不需要附佐证材料)请各地市汇总后同时发至gdxqzwh@126.com(电子版申报书请命名为:项目编号+**市**县(市、区)+项目名称+申报单位)。请各省直幼儿园于5月20日前,按要求将经属地(区县)教育部门审核盖章的申报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盖章推荐,电子版申报书发送至秘书处邮箱。逾期报送和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其他事宜

     

    ■ 广东省教育厅从省级学前教育专项资金中安排经费3000万元左右,支持广东省学前教育“新课程”科学保教示范项目研究和实践。

     

    ■ 各示范项目于2020年7月左右立项,在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结项。项目完成后,通过验收的项目研究成果纳入学前教育“新课程”资源体系,省教育厅通过建设网络资源平台、组织交流观摩活动、结集出版等多种形式推广研究成果。

     

    ■ 省教育厅委托广东省学前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承担项目申报、管理和指导等工作,推动项目培育工作顺利开展。

     

    ■ 各地市教育部门要做好示范项目的组织和遴选工作。各地教育部门要为立项项目培育工作创造良好条件,推动立项项目研究工作有效开展。

     

    ■ 学前教育“新课程”科学保教示范项目作为省学前教育课程资源建设的示范培育项目,没有能力或不能实质性开展项目成果应用和推广的,将撤销该项目,并责成退回资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