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民办园转公转普,不能操之过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国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公办园达到50%,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调查发现,部分“退场”的营利性民办园,面临前期投入无法收回的困局;部分转为普惠性的民办园,则因补偿不到位,靠降低教师工资、兴趣班收费等方式维持办学质量。
业内专家表示,营利性民办园转普或转公,要精准施策,避免“一刀切”,维护学前教育从业者的积极性。
广州白云区时代玫瑰园小区配套的孙瑞雪幼儿园,是一家营利性民办幼儿园。2006年开始办学,2015年租约到期之后,园方迟迟不愿搬走。当地教育部门给了其4年过渡期,定于2019年9月起转为公办幼儿园。
直到去年5月,园方仍不愿离开。可是每月5000元保教费,令这个并非高档小区的居民不满多年,于是家长们联合上访,最终在一个月后,当地教育部门强制对该幼儿园摘牌,改为公办,每月收费1千多元。
广州珠江帝景幼儿园,在今年转为公办幼儿园后,老师平均工资从每月3000多元降到1000多元,过节费、奖金甚至寒暑假都被取消了。幼儿园运营方对老师说,想保证原有收入,必须配合公司要求幼儿报读兴趣班。负责人表示,因幼儿园全体员工因福利待遇大为缩水,部分教师辞职。
作为高档小区的珠江帝景,业主普遍对学前教育有较高要求。有孩子家长提出,希望孩子能接受更好的教育,不在乎学费从两千多元降到一千多元,“如果老师收入不体面,人心不稳,影响办园质量,还不如不转公办”。
珠江帝景幼儿园家长吴可担忧,受制于成本经费,幼儿园很难招到好老师,最终受影响的还是孩子。
“在大连某地,我们三所优质高端园被收回改成公办园后,却被告知因为当地财政困难,无力支付我们的前期投入补偿。”这位幼儿园负责人表示,转成公办后,按照580元/生/月收费,给幼儿园补贴365元/生/月,“合计收费勉强够支付教师工资,但主管部门要求幼儿园运营维修等费用仍由我们承担,造成幼儿园无力维持。”
一位不愿具名的连锁幼儿园负责人坦言,转型后遇到的最大困难,在于房租、资产评估等历史遗留问题如何协商解决。
另外,不少小区配套的民办园,和开发商签订的场地租期一般是10年到15年。由于周期较长,成本回收是逐年分摊回收,前五年就能盈利的民办园基本没有。如果在转型后,对前期投入和累计亏损补偿不够,甚至“一笔勾销”,极易引发矛盾。
“我们的租约未到期,开发商就要我们停止办园,于是我们走司法途径寻求解决,希望开发商赔偿我们前期投入的损失,但是败诉了。”耶鲁东方名城幼儿园举办方代表张海涛说,法院认为,这是不可抗力,根据国家规定,办园场地被政府收回。
为何个别地方出现家长、办园者、教师、开发者都不满的窘境?究其根本原因,是有的地方政府不愿意出钱,就想干好发展普惠学前教育的事。
要发展普惠学前教育,必须按照普惠目标,测算需要投入的经费,离开了经费保障,强推营利性民办园转普惠园,必然结果是忽略民办幼儿园举办者的权利,又影响民办普惠园教师待遇以及办园质量。
营利性民办园转普惠园,面临两大问题。
其一,尊重举办者意愿,如果举办者愿意转设为普惠园,应评估幼儿园的资产,以备未来举办者退出时清偿,如果举办者不愿意转设而选择退出,那应该进行补偿,把幼儿园转为公办或者由其他机构举办普惠园。
目前,有的地方采取的是强制转设方式,根本不听取举办者意见,也不尊重举办者曾经的付出。具体的做法是,以要转设为由,不通过办学资质审批,不允许招生。这必然引发权益纠纷,最终受损失的是适龄幼儿,幼儿园不招生,孩子也就无园可上。
其二,在营利性民办幼儿园转设为普惠幼儿园后,要确保办园质量,必须由财政补足降低保教费后的经费,如果不补足经费,必然影响教师待遇以及办园质量。这和普及有质量的学前教育的目标渐行渐远,也必定遭遇教师和家长的不满。
归根到底,都是经费问题,地方政府想不投入钱,就让营利性幼儿园转普惠幼儿园;也不想在转普惠后给民办幼儿园投钱,只是维持普惠园的低水平运行,以此实现普惠园80%的目标。
这种做法和国家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精神是严重背离的。事实上,我国学前教育之所以成为整体教育的短板,就因为财政投入严重不足——2010年,我国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经费只占财政性教育经费的1.3%。
近年来,在国家不断要求各地加大对学前教育投入,实施三个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后,学前教育财政性投入已占财政性教育经费的4%左右。
而要进一步实现普惠园80%的目标,这一比例至少要达到7%。北京市为推进普惠园发展,给予所有民办普惠园一样的生均经费,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达到总教育经费的10%。
因此,各地要落实普惠园80%的目标,必须有明确的经费预算。可从现实看,有的地方是牺牲民办幼儿园举办者利益和幼儿园质量来达成目标,对于这些地方的做法必须纠正,进行整改。
考虑到各地实际财力情况,对于学前教育经费保障,应该强化省级财政统筹,不能就由县市财政乃至乡镇财政解决。乡镇财政缺钱,又要发展普惠幼儿园,面对上级布置的任务,就可能乱来。
普及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是《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确定的教育现代化目标,而落实这一目标,需要各地尊重学前教育发展的历史,结合学前教育发展的现状,因地制宜、“一园一策”。不能过河拆桥,伤了民办幼儿园举办者的心,也不能不增加任何财政预算,把营利性民办园转普惠园搞成形象工程,导致转普惠园后,普惠园的质量大幅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