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小区配建幼儿园是开发商的责任
一个合理的学前教育构成,应当是普惠性幼儿园占主流,商业化幼儿园积极补充的局面。本着公共教育资源的基本逻辑,落实相关移交工作,这是开发商的责任,更是深耕城市,提升口碑,抬高声誉,利城利民的选择。
早在201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就将小区配套幼儿园定义为由政府统筹安排的“公共教育资源”。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中首次作出“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表述,这可以理解为“以国家名义明确了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公共教育属性和产权归属”。
事实上,在银川市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移交工作中,绝大多数开发商都严格落实国家相关政策精神,将恢复“配套幼儿园”的公共教育属性,作为企业必须履行的责任,确保普惠性幼儿园的比例逐渐提高,提升银川市学前教育的整体水平,并为自己所服务的业主和楼盘增值。
有舆论认为,国家层面对于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治理工作,将加大学前教育市场的洗牌。本着配套幼儿园必须普惠性的原则,现有的市场结构将发生剧烈的变化,一方面惠及更多的小区居民,另外一方面则会促使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更重要的,则是明确了开发商的责任,在解决存量问题之后,在未来的住宅小区建设中,将配套幼儿园做成小区标配。
从托儿所到幼儿园,我国学前教育的主体发生了一系列的改变。从工厂企业办托儿所,到市场化的住宅楼盘配建幼儿园,再到政府主导的公立幼儿园,其中有一段时间的政策空白期。这也导致了学前教育过度市场化,导致普惠性服务不足,纯市场化服务过剩的现状。这对于学前教育的发展显然是不利的。
一方面,原有企业办托儿所的模式一去不复返,另一方面则是公办幼儿园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大量的配套幼儿园就成了普惠性幼儿园的存量基础。有责任有担当的开发商,会将配建幼儿园主动移交当地教育局,而一些开发商则会钻空子,故意改变配套幼儿园权属,从而在本已卖出的土地上再掘一次金,这显然是违背了配套幼儿园的基本逻辑。
一个合理的学前教育构成,应当是普惠性幼儿园占主流,商业化幼儿园积极补充的局面。本着公共教育资源的基本逻辑,落实相关移交工作,这是开发商的责任,更是深耕城市,提升口碑,抬高声誉,利城利民的选择。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