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苏丨新政策背景下园所法律风险防范
■ 合作办学协议纠纷
民办学校出资人不同于公办学校的政府单一投入主体,投资主体的多元性和复杂性容易导致出资人之间产生纠纷。
■ 教育机构转让合同纠纷
由于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的主体性质不同,民办学校的非国有化性质使其具市场流转性,因转让过程中的程序问题容易产生纠纷。
■ 借贷合同纠纷
民办学校举办者为了设立学校,扩大办学规模,或是增加办学设备等都会涉及到资金投入,但由于民办学校需要自筹办学经费,所以很多投资人通过民间借贷途径融资来解决实际资金需要,由此容易引发借贷纠纷。
■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该类纠纷主要是由于购买教育服务的学生或家长认为实际提供的教育服务与合同内容不符从而引发纠纷,如民办学校提供的教师不具有教师资质,民办学校承诺的教育服务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以及民办学校本身不具有办学资质等。
▍涉校刑事犯罪
02 运营管理重大问题的法律责任分析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能否买卖、出租办学许可证?某教育集团作为学校的举办者,在取得学校的办学许可证之后,就与第三方服务机构合作,由第三方经营管理学校,自负盈亏,教育集团只是每年向第三方机构收取固定的费用,该行为是否涉嫌买卖、出租办学许可证?
违法行为:民办学校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诈骗罪
灵璧英才学校诈骗案:2014-2015年,为了扩大招生影响,安徽灵璧英才学校的控制人胡桂彬、张玉军等先后多次印发《灵璧英才校报》,虚构“灵璧英才学校是灵璧县委县政府2011年招商引资项目”, 并发布 “2014年中考考生全部达到省重点高中分数线”、“综合排名全县第一”,“中考七门学科成绩名列全县第一”等虚假广告,以此欺骗、迷惑、误导社会、学生和家长,并谎称其收费是灵璧县教体局、物价局的规定,骗取巨额钱财。后经他人举报,公安局以灵璧英才学校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
违法行为:民办学校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民办学校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结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发布虚假招生简章,骗取钱财的。《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民办学校出资不实:某学院设立时的《验资报告》显示学院的开办资金全部由举办者以土地和房产的形式出资,但该用于出资的土地和房产一直登记在举办者公司名下,未曾过户至学校。该《验资报告》的真实性存疑。
违法行为:民办学校提交虚假证明文件骗取办学许可证的。《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校车交通肇事罪、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等
03 新政背景下学校治理的法律建议
分类管理中的治理与防范要点
▍办学资质的审查
■ 办学许可证、民非证(五证合一)需年检合格
■ 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真实性核查
■ 举办者出资应到位,以不动产出资的需过户
■ 避免买卖、出租办学许可证
▍校舍安全隐患的排查
■ 报建及竣工验收材料齐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消防验收报告、房屋质量安全鉴定报告、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
■ 定期进行消防维保及消防检测
■ 制定完备的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财务的规范管理
■ 聘请专业财务人员,规范记账,制定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使用资金
■ 合规申报税务,足额缴纳税金,避免举办者与学校财务混同
■ 学校的债权债务需有合法依据
■ 关联交易需注重“公平、公正、必要性、合理性”原则
▍招生与收费的合规性
■ 招生简章需备案
■ 招生范围、招生人数需合规
■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需备案/公示
■ 收费方式需合规
▍学生及教师的教育与管理
■ 加强校园普法教育,提高学生法制意识
■ 注重教师培训,改善教学方法
■ 按时、足额缴纳五险一金,注重合规审查
■ 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校车的规范管理
■ 证件齐全(校车标牌、校车行驶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登记证、校车驾驶员资格证)
■ 按时交纳保险,定期年检(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
■ 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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