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镜锋丨新法新政背景下民办园的法律风险与预防之道
在2019中国幼教公益论坛上,北京市京师(中山)律师事务所教育法律事务部主任,中国幼教机构法律风险微诊断创始人龙镜锋律师作了关于《新法新政背景下民办园的法律风险与预防之道》主题演讲。
01
如何判断是不是小区配套幼儿园?
南方都市报新闻报道
小区配套幼儿园方便为主,教育为辅。小区周边或者小区内的幼儿园,目的主要是方便小区儿童进行学前教育。普通家庭自然而然的会选择就近就读,小区配套幼儿园的确解决了大多数人的迫切需求。
▍《广州市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暂行规定》
第六条 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应当按照下列方式建设移交
(一)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中的幼儿园、小学、中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社区管理公共中心、星光老年之家文化站、文化室、居委管理中心、社区服务站、派出所、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站、垃圾压缩站、再生资源回收点、消防站、公交首末站等符合划拨用地条件的公益性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不计入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的土地出让金,由建设单位统一代建,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和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土地出让底价评估时应当综合考虑上述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成本。
▍《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2015年12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二)各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学前教育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需配套建设幼儿园的地块,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中列明,并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应履行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以及无偿移交给当地政府部门的责任和义务。
(四)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属于公共教育资源,未经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改建、扩建、岀租、出售、转让、抵押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七)所在地政府接收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后,应归口教育部门统一管理,统筹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优先满足本小区居民适龄儿童就近入园。
02
如确属小区配套园,可以不搬离吗?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2003-03-04)
规定:“建设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在城镇规划中合理确定幼儿园的布局和位置,在城镇改造和城市小区建设的过程中,要建设与居住人口相话应的幼儿园。新区建设和旧区改造的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规划利用各种资源安排,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小区配套幼儿园的管理,可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的办法举办幼儿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用途,也不得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规定:三、城镇小区没有配套幼儿园的,应根据居住区规划和居住人口规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配套建设幼儿园。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回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设用地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改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3号)
二、2.已建成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应按照规定及时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未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应限期完成移交,对已作他用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收回,有关门要按规定对移交的幼儿园办理土地、园含移交及资产登记手续。
▍《广东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2019.5.20)
(三)确保配套幼儿园如期移交。已建成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应按照规定及时移交当地教育部门。以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的配套幼儿园,原则上应于2019年6月前移交。以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并已签订移交协议的配套幼儿园应按协议移交;
未签订移交协议的,以2015年12月31日(粤教基〔2015〕21号文发布之日)为节点分类施策:该日之前规划建设的配套幼儿园,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回收,如确定不回收的,应通过实行居民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提供财政补助等办法降低办园成本,逐步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该日之后规划建设的配套幼儿园,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政府应采取措施予以回收,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回收的,应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发商违规将未回收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高收费民办幼儿园或闲置不用、挪作他用的,各市、县(市、区)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收回。
产权归属开发商、个人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收回及补偿办法由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依法依规自行确定。自然资源部门要按规定对移交的配套幼儿园办理土地、园舍移交及资产登记手续。开发商拒不移交的,相关项目不予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并按规定将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省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教育厅、发展改革委和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二)全面整改。各县(市、区)政府要针对摸底排查出的问题,从实际出发,认真制订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按照“一事一议”、“一园一案”的要求,逐一对台账中登记的城镇住宅小区的幼儿园配建情况进行整改。对于已经建成、需要办理移交手续或已移交但使用不到位的,原则上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对于需要回收、置换、购置、租赁的,原则上于2019年9月底前完成;对于需要补建、改建、新建的,原则上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相关建设规划,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03
如属小区配套园是否移交?
▍《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15]21号
四、工作要求
(二)各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学前教育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需配套建设幼儿园的地块,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中列明,并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应履行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以及无偿移交给当地政府部门的责任和义务。
(四)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属于公共教育资源,未经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改建、扩建、出租、出售、转让、抵押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七)所在地政府接收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后,应归口教育部门统一管理,统筹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优先满足本小区适龄儿童就近入园。
▍《广州市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暂行规定》
第六条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应当按照下列方式建设移交:
(一)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中的幼儿园、小学、中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卫生服务站、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社区管理公共中心、星光老年之家文化站、文化室、居委管理中心、社区服务站、派出所、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站、垃圾压缩站、再生资源回收点、消防站、公交首末站等符合划拨用地条件的公益性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不计入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的土地出让金,由建设单位统一代建,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士资源和规划行政管理部在土地出让底价评估时应当综合考虑上述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成本。
■ 根据以上规定分析移交可能性:如属划拨用地,应移交;
■ 如属出让用地:协议约定要移交的,则移交;未约定需移交的:2015年12月31日前规划建设的,可据情况确定是否收回(主观上),如不收回应办成普惠园;2015年12月31日后规划建设的,应收回,特殊原因未能收回的(客观上),应办成普惠园。
04
普惠园与非营利园是什么关系?
▍什么是普惠园?
《广东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局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第一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力具有办园资质、面向大众、收费合理、办学规范、质量有保障的民办幼儿园。
昔惠(政策概念)
特征:收费低、面向大众
核心:能赚多少钱
▍什么是非营利园?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九条 第二款:非営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九条 第二款:非利性民办学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继用于其他非营利性学校办学。
非营利(法律概念)
特征:无办学收益,无剩余财产分配权
核心:能否赚钱
▍什么是营利性幼儿园?
营利性幼儿园依照新《民促发》享有产权、收益权;剩余财产分配权;收费自主权。
《民促法》第十九条 第三款: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依解公司法有关法律、行数法规的规定处理。
《民促法》第五十九条 第二款:营利性民办学校清偿上述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民促法》第三十八条 第一款: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由学校自主决定
▍营利性普惠园可行性
■ 四川省《关于普惠性民办幼儿认定工作指意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幼儿园资质合格、面向大众、办园规范、收费合理、质量较好的民办幼儿园。
■ 《广东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具有办园资质、面向大众、收费合理、办学规范、质量有保障的民办幼儿园。
■ 《陕西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理办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财政性经费举力的条件达标、资质健全、管理规范、面向大众、收费合理、质量较高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 《营利性民力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第二条 第二款 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财政性经费、捐赠资产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